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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租用国际交流中心楼、成栋楼、教职工公寓和园丁新区地下停车位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9-13点击:

为提高我校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满足教职员工停车需求,学校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5日,集中办理国际交流中心楼、成栋楼、教职工公寓和园丁新区地下停车位租用及续费手续。按照学校3届153次党委常委会议精神,位于家属区内的教职工公寓和园丁新区地下停车位的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作了调整。现将各地下停车位收费情况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国际交流中心楼和成栋楼地下停车位

车位使用采取流动停车方式,不固定车位。采取计时收费和包年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收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费标准

1.计时收费

标准按照1元/小时执行。15分钟之内免费,计费时间不足半小时收取0.5元,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收取1元。

2.包年收费

国际交流中心楼车位:3500元/年;成栋楼车位:1800元/年。

(二)收费要求

计时收费通过预存车费、门禁系统识别车牌自动扣取费用的方式进行,每次预存500元。包年收费需一次性交齐全年费用。请各位老师依据所剩余额提前续费,避免发生车辆无法停放的情况。

二、教职工公寓和园丁新区地下停车位

(一)收费标准

1.教职工公寓收费标准(含物业管理费):

单列上 3950元/年;单列下 4250元/年;重列前上 3850元/年;重列后上 3750元/年;重列后下 4050元/年。

2.园丁小区收费标准(含物业管理费):5500元/年

(二)收费要求

1.续租车位

车位按不同位置包年收费,需一次性交齐全年费用。2023-2024年度续租车位须于10月1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续租意向,并于2023年10月7日至25日完成交费,逾期未交费视为放弃续租,车位将重新租用。

2.新租车位

车位按不同位置包年收费,需一次性交齐全年费用。2023-2024年度新租车位须于10月7日至20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到场先后顺序选择并确认车位。交费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5日,超期未交费视为放弃租用。

三、车位租用程序

教职工通过OA系统完成使用申请程序,申请人在OA系统中填写《地下车位租用申请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规定时间进行交费,详见《流程图》。车位租用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流程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泓洋

联系电话:55190395

办公地点:公用房管理科(主楼730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3日

 

地址:黑龙江 哈尔滨 香坊区木材街59号  电话:(0451)55191420 

邮编:150030  传真:(0451)5519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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